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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1 袋式收尘器宜采用脉冲喷吹等强力清灰方式。
4.2.2 清灰装置应工作可靠。
4.2.3 应根据收尘器类型、清灰方式、过滤风速、粉尘物性、入口含尘浓度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清灰周期。
4.2.4 应有可靠的清灰自控系统。
6.1 系统启动时应先启动收尘器,再启动生产设备;系统停机时应先停生产设备,收尘器应再运行一段时间并将滤袋清灰数遍,将粉尘全部从灰斗内卸出。
6.2 收尘器启动后应定时检查,若有漏尘、漏风现象应立即停机处理。
6.3 应定时检查清灰装置,若脉冲阀或反吹切换阀门出现故障应及时修理。
6.4 检修收尘器时宜使用防爆工具,不应敲击收尘器各金属部件。
6.5 明火作业应按GB15577中相关条款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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